《誡意》Day 10

十誡首尾呼應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二十17)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申命記三十19-20)

You shall not covet your neighbor’s house. You shall not covet your neighbor’s wife, or his male or female servant, his ox or donkey, or anything that belongs to your neighbor. (Exodus 20:17)

19 This day I call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as witnesses against you that I have set before you life and death, blessings and curses. Now choose life, so that you and your children may live 20 and that you may love the LORD your God, listen to His voice, and hold fast to Him. For the LORD is your life, and He will give you many years in the land He swore to give to your fathers, Abraham, Isaac and Jacob. (Deuteronomy 30:19-20)

分享:來到最後一天,第十誡的重點是「不可貪心」,按原文包括七個內容:房屋、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並鄰舍一切所有的。基本上第二到第九誡命的內容是針對人外面的行為,而第一誡「不可有別的神」跟本誡直接針對人的內心,形成十誡的首尾呼應。

「貪心」大概是犯下上帝誡命的起點,例如貪心就會不滿足於只有神,然後就很容易會拜偶像(犯了第二誡);因此《歌羅西書》有這記載:「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參歌羅西書三5) 就是回到創世的起點,人也是因為貪心而犯罪。夏娃敵不過對分別善惡樹的貪念,而作出違背神命令的行為。當然蛇的誘惑是可惡的,牠也得到應得的懲罰。然而,人絕對要為「沒能控制心中貪念」負責任。

每個人都有貪念,我們絕不例外,在聖經中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大衛貪色,在拔示巴的事情上跌倒;以色列人貪吃,在曠野揚言要吃肉;可拉一黨貪權,向摩西、亞倫爭鬧;初期教會有亞拿尼亞貪財,欺哄人更欺哄神⋯⋯ 各位,要小心處理心中的貪念,否則我們就很容易犯上了很多神的誡命。

摩西在最後呼天喚地向以色列人說出了一段話,這話也許給予我們對付貪念的方法。或說,這更是我們如何履行十誡的秘訣:「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參申命記三十19-20) 重點仍然是回到第一天的那秘訣:全心全意地愛神吧!

事實上,我們沒有一個是完全人,強如保羅也告訴你「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參羅馬書七18) 這不是軟弱的話,而是知道問題所在而願意改善的覺悟。但願我們也有這樣的覺悟,知道還是不夠愛神,就要更努力做得更好。在成聖的路上大概只有一種人會失敗,就是以為自己已經到達終點的人。

請花一點時間,重複誦讀十條誡命的內容,看看聖靈給你什麼提醒吧。

反思:怎樣做,才能夠讓你更愛神、並持續地愛下去?

禱告:親愛的天父,感謝祢這十天以十誡向我們說話。求祢幫助我們將祢放在首位,尋求並遵守祢的旨意和誡命。在成聖的路上 ,讓我們知道並承認自己不夠愛祢,並努力去學習全心全意、持續地愛祢!願我們的言行能夠彰顯神的愛和真理。以上禱告,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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