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Day22

《光明的子女》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14 所以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以弗所書五8-14)

8 For you were once darkness, but now you are light in the Lord. Live as children of light 9 (for the fruit of the light consists in all goodness, righteousness and truth) 10 and find out what pleases the Lord. 11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 fruitless deeds of darkness, but rather expose them. 12 It is shameful even to mention what the disobedient do in secret. 13 But everything exposed by the light becomes visible—and everything that is illuminated becomes a light. 14 This is why it is said: “Wake up, sleeper, rise from the dead, and Christ will shine on you.” (Ephesians 5:8-14)

分享【活在光明中】

保羅提醒信徒:「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值得留意的是,保羅不是說我們「活在黑暗裡」,而是說我們「是暗昧的」;同樣,他也不是說我們「擁有光明」,而是說我們「是光明的」。保羅所強調的,不只是環境的改變,而是生命本質的改變。

因此,信徒不需要再活在黑暗的生活方式裡,而是要活出與新身份相稱的生命。光明所結出的果子,就是良善、公義和誠實。真正屬於基督的人,不只是口裡承認相信主,更會在每天的生活中反映出基督的光。

今天的世界仍然充滿黑暗,但神沒有叫我們逃避世界,而是叫我們成為光,在黑暗中照亮別人,使人看見基督。

【釋經亮點】

整段經文最特別的地方,是保羅把「光」和「黑暗」描述為兩種生命,而不只是兩種行為。信主以前,我們「是暗昧的」;信主以後,我們「是光明的」。因此,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成為光,而是因為已經是光,所以自然活出光的生命。

在聖經中,「光」常常象徵神的同在、真理、聖潔和生命。約翰更直接宣告:「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 (約翰壹書一5) 因此,保羅不是勸勉信徒單單做好事,而是勸勉我們活出與神相稱的生命,讓神的性情在人身上彰顯出來。

保羅接著說:「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這裡的「責備」不一定是用言語責罵,更有「顯明」、「揭露」的意思。很多時候,光並不用開口責備黑暗,只要光照進來,黑暗自然無所遁形。

正如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福音五14) 基督徒最大的見證,不一定是說了多少道理,而是活出一個與世界不同的生命。當人看見我們的良善、公義和誠實,就能看見基督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光最大的能力,不是批判黑暗,而是驅散黑暗。

反思:你的生命正在照亮身邊的人,還是容易被世界的黑暗影響?今天,你可以在哪一方面更勇敢地活出光明子女的見證?

禱告:主耶穌,感謝祢把我從黑暗帶進祢奇妙的光明裡,使我成為光明的子女。求祢幫助我每天活出良善、公義和誠實,不讓黑暗再次影響我的生命。也求祢賜我勇氣,在這個黑暗的世代中作光作鹽,讓身邊的人從我的生命看見祢的榮耀。願我不單口裡承認祢,更用生活見證祢。以上禱告,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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