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貼在心》Day10

《在愛裡便不用驚?》
16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17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約翰壹書四16-18)
16 And so we know and rely on the love God has for us. God is love. Whoever lives in love lives in God, and God in them. 17 This is how love is made complete among us so that we will have confidence on the day of judgment: In this world we are like Jesus. 18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 But perfect love drives out fear, because fear has to do with punishment. The one who fears is not made perfect in love. (1 John 4:16-18)
誤解:《約翰壹書》四18所記的「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是聖經中講述愛的核心經文;但同時也是被多番引用的雞湯金句之一,將之直接地理解成「有愛便不用怕」的勵志之句,這可忽略了我們信仰的核心:神的救贖之愛。
分享:大家有養寵物嗎?當我家的貓將杯打破後,一隻會靜靜地待在原地等我們的反應,又有一隻會馬上遠遠躲開,這差異取決於在牠們的認知裡,是體會我們仍然疼愛牠,還是害怕被責罰。這其實很貼近神的愛和人對懲罰的恐懼反應。
「愛裡沒有懼怕」,大家總是誤解或忽略了這愛的主體誰屬。有些人以為,只要學會「去愛與被愛」,就能消除恐懼;也有人進一步以為,若自己仍懼怕,就代表「我愛神不夠」。但這樣的理解,仍然把焦點放在人,而不是放在神。
約翰在這裡的愛,是強調神的愛,是神怎樣愛我們。在原文中,這「完全的愛」是指神的愛已達到目的,即是祂的愛已完全地救贖、接納我們,因此,我們能夠不再害怕刑罰、審判;這是神的恩典,不是人的愛和努力的成果。這愛是超越人際關係和個人的有限,是真正的救贖關係:當一個人真正活在神完全的愛中,便不再懼怕神的審判,因為在基督裡,他的罪已被赦免,刑罰已被除去。
循道宗 (Methodist) 的創始人,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早年雖然熱心傳道,但他曾坦言說不確定神是否真的愛他,內心仍活在「怕神不接納」的懼怕裡。直到1738年5月24日那天,他聽到《羅馬書》的講解時,經歷聖靈更新,他寫道:「我感覺心裡奇異地溫暖,我確信基督已赦免了我的罪,我不再懼怕死亡,也不再害怕審判。」
有時我們做錯事,會下意識逃避神,不敢禱告、不敢靠近。但神並不是拿著棍子的主人,祂是張開雙臂的父親。「愛裡沒有懼怕」,不是因為我們沒有錯,而是因為神的愛早已赦免了錯。
你還在努力爭取愛和被愛嗎?你還在質疑自己愛神不夠嗎?你還在為自己的罪而生出懼怕嗎?神現告訴你,祂的愛完全,我們無需再驚!「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馬書八15) 就讓我們安息在祂的愛裡。
反思:我此刻仍在懼怕甚麼?那是否代表我還未完全明白神的愛?再次思想神的愛,我能不再害怕嗎?
禱告:親愛的阿爸父,感謝祢的愛在我裡面得以完全。求祢除去我心中因罪而產生的害怕,讓我在祢的恩典中坦然無懼。不再害怕被拒絕、不再害怕自己的愛和能力有限,而是安息在祢的愛裡。奉主名求,阿們。
Posted in 2025-10-bible-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