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貼在心》Day07

《萬事互相效力如何得益處呢?》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馬書八28-29)

28 And we know that in all things God works for the good of those who love him, who have been called according to his purpose. 29 For those God foreknew he also predestined to be 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his Son, that he might be the firstborn among many brothers and sisters. (Romans 8:28-29)

誤解:當我們面對困難時,常聽人說:「不要緊,萬事互相效力,神自有祂的安排!」彷彿這句話保證 ——只要我信神,事情總會迎刃而解、結局總會變好。這樣的理解雖令人暫時得安慰,卻往往把信仰變成「心靈雞湯」或「免死金牌」。我們期待信主後生活順利、問題容易解決、祝福自然臨到;然而現實一旦不如預期,便懷疑神是否仍然愛我們。其實,保羅在《羅馬書》八章所要傳達的,遠比「事情會變好」更深刻 ——他在談的是神如何藉萬事塑造信徒的生命,使人更像基督。

分享:當要明白這節經文,必須先從《羅馬書》第七章開始。保羅先描述人被罪與律法困綁的掙扎,接著在第八章指出聖靈如何釋放人、更新人。當保羅說「萬事都互相效力」時,原文的主語其實不是指「萬事」,而是神。所以,此句更準確的意思是:神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

因此,「效力」不是命運自然轉好,而是神主動的工作。那「益處」也不是問題被解決、生活變順利,而是「效法祂兒子的模樣」—— 在每個處境中更像基督 (參羅馬書八29) 。所以,萬事互相效力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少流眼淚,而是讓我們學會信靠與順服,生命被煉淨成為基督的樣式。

此外,在「互相效力」這詞上還有另一層意思 ——它不是只發生在個人身上,而是在信徒群體中實現。聖靈在教會中工作,使我們彼此守望、彼此成全。當弟兄姊妹同心面對艱難、互相扶持、一起禱告時,神就在他們之間動工,使萬事「互相效力」,產生屬靈的果效。因此,這節經文不是鼓勵我們被動地等候神「替我們解決問題」,而是呼召我們在信仰群體中積極地同行、關心、饒恕與扶持。真正的見證不單只有「我一個人經歷神讓我苦盡甘來」,更可以是「我們一起經歷風浪,仍然愛主、彼此相愛」。

各位,要記住《羅馬書》整卷都顯示神在建立一個新群體——教會。保羅盼望信徒彼此同心,遵行神的旨意,使群體能彰顯基督的樣式,成為福音的見證。所以,傳福音作見証不在於個別英雄的故事,而在於整個教會同心同行的生命。


今天,不論順境或逆境,當教會一同喜樂、同受患難、彼此扶持時,神的旨意就在其中成就。或許問題仍未解決,但神正在使萬事互相效力。信仰也許是個人的回應,但絕不是孤單的旅程。教會沒有獨行俠,我們需要彼此成全,才能一同活出基督的真實見證。那麼,你現在的教會生活如何呢?神好希望我們一同在教會裡經歷祂。讓我們由今天起彼此同行,一同作基督的見証人。 

反思:我是否經常把「萬事互相效力」理解成「事情最後總會變好」?然而,神好希望透過彼此的生命成就祂的旨意,你會怎樣回應祂呢?

禱告: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明白「萬事互相效力」是祢親自的作為,
是為了塑造我們更像祢的兒子耶穌。在艱難中,讓我們不只盼望環境改變,
更渴望被祢改變。願我們在教會群體中彼此守望、彼此成全,使萬事都成為榮耀祢的見證。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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