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峰造極》Day15

《你們要榮耀父神》

13「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13-16)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歌羅西書三23)

13 “You are the salt of the earth. But if the salt loses its saltiness, how can it be made salty again? It is no longer good for anything, except to be thrown out and trampled underfoot. 14 “You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A town built on a hill cannot be hidden. 15 Neither do people light a lamp and put it under a bowl. Instead they put it on its stand, and it gives light to everyone in the house. 16 In the same way, let your light shine before others, that they may see your good deeds and glorify your Father in heaven.  (Matthew5:13-16)

Whatever you do, work at it with all your heart, as working for the Lord, not for human masters.  (Colossians 3:23)

分享:昨天分享到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並要讓它照耀出來。」今天經文繼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馬太福音五16a)  耶穌把「光」和「好行為」連結在一起,指出光要顯露出來﹐唯一方式就是透過生活中實際的行動。然而,耶穌所指的「好行為」,並不是外表的宗教舉動,而是登山寶訓中八福所展現的品格,並轉化為具體的生命實踐。這才是合乎天國價值的生活方式。經文同時清楚指出,這種生命的流露並不是為了迎合人的眼光,而是:「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16b)

各位,耶穌先談我們是世上的「鹽」,再談我們是「光」。事實上,「鹽」與「光」並不是兩個獨立的比喻,而是同一使命的兩個面向:

1. 鹽是對內的生命:提醒我們在內裡持守聖潔與真實,保存屬神的味道。


2. 光是對外的見證:提醒我們透過好行為彰顯基督,使人將榮耀歸給天父。

唯有內外生命合一,信徒的生命才有真實的力量。內裡若沒有鹽味,外面的光就會失去根基;外面若沒有光照,裡面的鹽味也無法被人經歷。鹽使我們生命扎實,光使我們見證清晰,當兩者結合,才真正活出耶穌的呼召,並最終把焦點引向「榮耀天父」。然而,信徒今天所要面對的真正挑戰並不是「要不要」成為鹽和光——因為耶穌已經宣告我們就是;真正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仍保持鹽的味道,並且願意勇敢讓光照出來。」這是我們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

保羅提醒我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三23) 這句話為我們指明方向:「忠心是方向,榮耀神是終點」。當我們忠心於神而活,生命自然流露合乎天國價值的好行為,最終使人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曾金發牧師在2025年港九研經培靈大會上提醒信徒:「作鹽作光,正是耶穌給教會的偉大計劃。」 作鹽,為要保守內在的真實;作光,為要顯出外在的見證。當內外合一,忠心而行,生命就能將榮耀歸給神,這樣的教會才讓人看見基督。

各位,耶穌已經呼召我們是世上的鹽與光,你會如何忠心回應祂?

反思:你願意為自己立下一個簡單的行動,好讓耶穌託付的呼召在你生命中被活出來嗎?請把這決心帶到主面前,向祂禱告。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感謝祢稱我是地上的鹽,也是世上的光。求祢幫助我,不單在內心持守聖潔,也在生活中活出好行為。願祢使用我,使更多人因我的生命而認識祢、相信祢,並將榮耀歸給天父。奉主名求,阿們。

Posted in